为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南昌市编办以规范监管制度为突破口,不断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效能。
一是出台《南昌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办法(试行)》。《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和责任追究要求,建立起了全市统一的以《监管办法》为总、其他监管措施为补充的监管体系,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南昌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设立了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了定期随机抽查和抽查内容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已成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常规性监管机制。
三是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对日常登记、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和社会举报中发现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进行记载并通过事业单位在线向社会公示,限期整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罚。今年上半年,市直6个事业单位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开办资金异常被列入法人异常名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