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乐安县编办采取“四举措”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是及时印发文件。制定并印发《乐安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方案》,制作《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回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等法律文书,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程序。
二是建立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抽查内容清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按照2%的比例从全县事业单位名录库300多家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了南村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和4名核查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核查。
三是开展实地核查。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抽查单位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抽查单位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单位运行情况、核对抽查事项清单有关内容等形式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人员对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四是加强结果运用。及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抽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实地核查结果及时录入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系统,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对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抽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抽查情况,向“事业单位在线”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公示,强化了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