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赣编办发〔2015〕32号
各市、县(区)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规范我省登记管理机关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现就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登记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制度化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要在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机制上下功夫,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在执法行为、服务标准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要求具体、工作职责清晰。在受理、审核、核准等工作环节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工作程序。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科学设置每一项工作程序,对受理、审核、核准登记申请事项的具体环节、有关操作步骤作出明确规定,全面规范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等办事流程,严密许可程序,强化许可指引,规范许可行为。要完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对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加强登记管理档案建设。事业单位法人档案是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永久性法律文书。要加强和规范对登记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档案管理,配备档案柜、档案盒等相应保管器具,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登记材料归档范围,认真细致收集、整理、保管各类登记纸质材料,确保档案排列整洁美观、档案名录清晰明确、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依法依规为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查阅服务。
四、进一步提升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指导事业单位通过光盘或二维码网上申请登记事项,增强网上登记系统的使用效率。加强事业单位登记在线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即时录入、更新登记信息,确保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全面、准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年度报告,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级编办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重视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确保登记管理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编办将适时对市县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15年8月25日